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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工商局201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时间:2018-03-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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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201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发〔201616号),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社会公开的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市工商局201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予以上报。

特此报告。

  

 

 

 

201838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201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152020>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首府重大任务,建立实施台账,现将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巩固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价。加强行政审批事中、批后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五到位、十公示、三不准、七配套”。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凡是违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努力把首府建成西部“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城市之一。

工作任务:

1.实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

2.“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3.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4.冠行政区划 “乌鲁木齐”的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

5.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推进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实现了“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将办结时限缩短为3天。全面推进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个体“两证整合”注册登记模式改革。

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91524户,占全市企业总量的81.45%,占全疆换发总量近三分之一。全市已办结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营业执照68773户。

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有序做好“多证合一”过渡衔接工作。920日,乌鲁木齐市“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自治区工商局同步实施,2017920日与全疆同步,在前期“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刻章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申请人登记表,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二是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及时学习掌握工商总局最新出台的《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77号)文件,将再次调整、减少的前置审批项目,准确运用到注册登记工作之中,截至目前,我局执行的工商注册登记前置审批已经由2010年的374项缩减为32项。同时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的“双告知”工作机制,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实现工商登记与审批部门的有序工作衔接,确保“先照后证”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实现证照分离。目前,我局已完成我市(县)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及《关于加快深化乌鲁木齐市 “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拟定工作。

三是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文件精神,结合乌鲁木齐实际,201731日,与全国同步全面执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止目前,我市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08件,无一例诉讼案件发生。说明我市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行顺利,企业理性选择市场退出方式,并无盲目跟风。

四是扎实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实行了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注册登记;实现了不冠行政区划和冠行政区划“新疆”的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今年45日冠行政区划 “乌鲁木齐”的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已正式启动。

五是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已经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登记和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新疆)”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新疆)”网站每月访问量高达230.54万次。惩戒执行方面,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以及责令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2个部分。其中,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涉及的部门主要是人民法院。联合惩戒的环节及执行方式是:根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目前,工商部门和人民法院已经实现了信息共享。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国家工商总局利用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将上述信息锁入工商注册登记警示系统,同时,工商系统将自身的企业吊销信息也锁入工商注册登记系统,实现了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

我局还与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将3000余条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失联、未申报纳税、未年报的“僵尸户”企业信息抄报给了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进一步核查其纳税信息后,根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提请工商部门将于近期吊销一批营业执照。

截至目前,我局已将19904户企业和53311户个体户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和经营异常状态;将工商系统120224条吊销未注销企业负责人的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和法院系统的490万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锁入到了工商注册登记警示系统,实行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实施联合惩戒2417人(户)次。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梳理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乌政办〔2014243号)要求,组织开展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清单编制、公布、调整、监督工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失职、渎职。

工作任务:

开展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清单编制、公布、调整、监督工作。

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决定。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失职、渎职。

推进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2017年按照《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关于全面开展工商职权梳理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乌工商〔2014261号)规定,完成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清单编制、修改、调整等工作并报市编办。

二是已在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网站公示《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服务指南。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新疆)》公示企业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协助执行信息等。

三是未法外设定权力,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失职、渎职。

三、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把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编制政府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审批和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利用政务大厅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内容。实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一号通”和企业并联审批“一表通”机制,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探索建立一个部门审批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工作任务:

及时为市政务服务局提供工商部门需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内容。

推进完成情况:

已及时向市政务服务局提供《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其中包含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等内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将政府服务行为纳入行政电子监察,加快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任务:

继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外网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乌工商〔2016141号)文件要求做好工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完成情况:

2017年进一步强化乌鲁木齐市工商局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市工商局外网成为公文和信息公开、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按照谁草拟、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与要求,完成公文和信息发布有关工作。

五、推进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法治化

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

工作任务:

继续推进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法治化。

推进完成情况: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发展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力。截止2016年全市累计注册商标将达到42701件,驰名商标10件,著名商标突破160件。拨专项资金,分别给予被认定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企业20万、5万、1万元的奖励。近年来奖励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共计404万元,进一步加快了乌鲁木齐市推进商标战略的工作步伐。(2017年数据将在2018年下半年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下发)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中,我们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坚持严厉打击与治理规范相结合,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严格执行把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序,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结合目前维稳形势,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嫌“双泛”涉疆敏感商标及假冒、侵权商标的违法行为,维护商标使用秩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对市场的监管检查以维护社会稳定、治理“双泛”等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等为重点工作。其中涉疆敏感商标检查工作为重中之中,坚决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涉疆敏感商标的出现。并对假冒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时立案,依法查处。加强网络交易中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过宣传媒介,公开曝光,震慑商标侵权行为,增强社会商标保护意识。截止2017930日,全系统累计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74件,结案49件,案值64万元,罚没金额75.5万元。

六、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引导企业依法决策、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

工作任务:

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

推进完成情况: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为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整合各类信用资源,实现政府信息共享。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建立了法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建设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对违法失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

为提升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监管效能,收集、整理了涵盖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吊销营业执照、禁止高消费行为、限制出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30多项大类、100余项小类、300余条国家有关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法规文件,编撰、制作成了50余万字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手册》,提供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其他各有关部门使用,提高了企业信用监管的合力。

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健全公平有序的竞争交易规则,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有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和保护合法经营,纠正不正当经营,取缔非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企业提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和实施违反法治规范的行为。

工作任务:

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工商职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有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鼓励和保护合法经营,纠正不正当经营,取缔非法经营。

推进完成情况:

依据工商职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市政府、自治区工商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立足工商职能,反对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提高监管和服务效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推动先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增添新动能。

一是加大在新领域开展执法和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力度,改变过去查办传统领域案件和办简单案的习惯,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二是集中查处了一批医院、医疗设备经销企业,规范了医疗领域的经营行为。后期我局拟对旅游行业、供水供电、银行等企业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为总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三是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公用企业等滥用独占、优势地位和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等不正当竞争类型案件。

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取得成效。持续开展整治“三非”常态化工作。扎实开展宗教极端思想“断代断根断联断源”工作和“去极端化”专项工作。严查清真泛化商品。对涉疆敏感商标商品开展清理检查工作。开展土耳其商品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境外广播电视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摩托车电动车市场运行工作。二手车交易市场整治达到预期目标。发电设备经销单位实行实名购销登记。对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开展防范处置工作。开展集中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电话“黑卡”专项治理。

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1.加强重要时期市场监管工作,规范重大节假日和大型展会期间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二是开展国庆、中秋、十九大期间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圆满完成对第四届丝绸之路国际食品展览交易会暨中国新疆国际餐饮文化博览会驻场监管工作。2.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重点市场、重要商品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以“清源、净网、固边、护苗”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共出动执法人员1325人次,检查手机、电脑、网络、图书、印刷等经营户5204户次,检查网吧357户次,检查印刷、复印经营户479户次。二是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17个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156户次。三是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158家,其中检查加油站共计109个次。四是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35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7台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468户。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五是开展3·15期间市管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4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044户次,检查重点市场51个次。六是加强高考期间市管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干部290人次,执法车辆39车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127户次。高考期间,各区县工商局派出工商执法人员协助当地辖区政府依照工商监管职责做好考点周围维稳防控等相关工作。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是完善全市的网络经营主体库。通过网监平台,对国家工商总局反馈的2974家网站进行逐一的认领排查。目前,我局各级工商部门巡查获取的数据,可以及时更新、新增、完善全市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二是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的效率。全市工商部门利用平台按时间要求对现有的4600多个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网上巡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快“网上亮照”速度。全市已经完成对226家网站的电子标示发放工作,部分注销主体、变更经营项目的网站进行注销电子标示。四是开展网络交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现象。对部分违法行为轻微的网站下发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这些网站改正。六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网络监管能力。组织干部了参加自治区工商局的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培训。各区县工商局也结合实际,对工商所从事网络交易监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为正式上线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做好准备。

八、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工作任务:

严厉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推进完成情况:

一是大要案查办取得新成果,全市系统加大在新领域开展执法和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力度,改变过去查办传统领域案件和办简单案的习惯,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依据目前工商执法人手严重不足的现状,市局经检大队制定了全系统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的整体工作思路,今年查处办结大要案42起,占全年查办案件的93%

二是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取得新突破。今年来,全市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案值110余万元,罚没款166万元。其中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较大,立案5起,结案4起,罚没款131万元,集中查处了一批医院、医疗设备经销企业,规范了医疗领域的经营行为。后期我市拟对旅游行业、供水供电、银行等企业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为总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

三是“双反”行动取得新成绩。按照国家工商局、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全系统开展查处公用企业等滥用独占、优势地位和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滥收费用等不正当竞争类型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取证1起。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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