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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3月13日讯(通讯员 项文东 徐鹏举)随着私家车辆的不断增多,外出停车成了广大车主的头号难题。而更让人头疼的是,千辛万苦的找到一个停车位,却发现被各种禁停标志甚至反光锥等物品占用了,不少市民对此很有意见。
根据热心市民举报,莒县金润龙庭沿街楼门头商户多次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小区内住户及过往行人“有车位不能停”,我机动中队接到举报后迅速联系到相关单位部门,得知该区域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是前期创城期间多部门经过商讨、统一规划的。
到达举报现场后发现,许多商户门口的停车位确实存在非法占用现象,使用反光锥、水桶等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禁止堆放物料、摆放物品或者设置障碍物。确需临时堆放、摆放、设置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期满后及时清理,恢复原状。经过询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这些商户均未提交相关申请手续。在请示领导后,我们对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文,并将违规占用停车位的反光椎、水桶等违规物品全部予以证据保全处理。
道路内的车位则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圈占。下一步,我机动中队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治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进行查处,为辖区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也希望广大热心市民能够相互监督,从自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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