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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管公积金调整了贷款政策,引起很多人关注。那么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利弊,国管公积金政策调整对市场有什么影响呢?笔者谈一些看法。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内容之一。我国自从住房制度从福利制走向商品化之后,住房补贴也从“暗补”变成了“明补”,住房公积金就是“明补”的体现之一。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长期住房储金,专门用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采取“个人缴存,单位资助”的办法筹集。一般是扣除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单位补贴同样的比例。按目前的规定,最高扣除个人工资的12%,单位再补贴个人工资的12%。目前北京市月缴存额上限为60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048元。
因此,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排来看,住房公积金对于缴存职工是一种福利。对于个人而言,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认为达到了每月100%的收益。目前我国大多数职工都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享受了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少数人的唐僧肉。
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贷款期限较长,贷款首付款比例较低,对购房人而言也是一种福利。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住房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9%,但银行一般要上浮1.1倍,利率达到了5.39%。根据北京市的贷款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只需20%即可,购买共有产权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而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35%。
当然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有一些缺点,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的一个弊端就是不公平,即不同单位的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一样,同一单位不同的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有多有少。根据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这一比例在5%~12%之间。那么,缴存5%与缴存12%的企业职工之间就存在不公平。即使同一单位,收入不同的职工之间也存在不公平。然而这种不公平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是需要单位的财力做支撑的,同一企业不同职工的公积金差异也是按劳取酬的表现。
根据去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缴存一年可以得到贷款额度10万元,缴存12年(11年以上)才可贷到120万元。有人认为这对年轻人是一种不公平。其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互助金融,不能完全把它看成一种福利制度。从互助金融角度来看,谁缴存的时间长、缴存的多,谁的贷款就多,这也是一种公平。
目前国管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与市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看齐,既认房又认贷,也是让国管公积金的政策与市管公积金的政策保持一致,体现一种公平。
当然,国管公积金新政对一些购房人会有一定影响,即认房又认贷之后被认定为二套房的购房人,其贷款额度会由8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且不能享受20%或30%的首付款比例,只能接受60%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只有四成。
但是,对于整个楼市而言影响不大。因为国管公积金的缴存人大致仅占公积金缴存人总数的10%左右,而且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划到二套房贷的范围。
国管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于保障房和首套房的刚需人群还是给予了照顾,经济适用房的缴存人可以只缴付20%的首付款,得到八成的贷款,购买其他首套住房的缴存人也可以得到七成的贷款,使政策更能有的放矢,保护了刚需,抑制了投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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