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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上“黑榜”的县区须对“红黑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1月7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务服务局获悉,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第二期“红黑榜”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该榜评价时间段为去年9月1日至10月31日,18个县区中,经开区、石林县、呈贡区综合得分排名前三,进入红榜;寻甸县、晋宁区、滇池度假区综合得分排名后三,进入黑榜。
昆明第二期“红黑榜”市级测评有24个指标,主要针对各指标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评估;县区本期测评以“开办企业、政务服务、一网四中心、缴纳税费和劳动力市场监管”5个一级指标为主,从工作推进情况、任务落实情况、企业获得感三个维度进行评价。
北京零点公司通过资料查验、企业走访等方式,客观独立进行评分,并于11月下旬开展了问题复核,最后根据复核后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形成本期红黑榜。
市级24个指标中,获得电力(95.6分)、纳税(94.1分)、招标投标(91.4分)指标综合得分排名前三,进入红榜;办理建筑许可(60.5分)、市场监管(59.3分)、办理破产(54分)综合得分排名后三,进入黑榜。
 18个县区中,经开区(90.69分)、石林县(96.32分)、呈贡区(85.9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三,进入红榜;寻甸县(69.84分)、晋宁区(69.6分)、滇池度假区(52.83分)综合得分排名后三,进入黑榜。
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第二期“红黑榜”发布后,市营商环境办于2020年1月2日,分别向上“黑榜”的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上“黑榜”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发送《告知书》。要求上“黑榜”的市级指标牵头部门,要统筹好相关责任部门,对“红黑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并于收到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1个月内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营商环境办(市政务服务局);
上“黑榜”的市级指标责任部门收到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主动对接指标牵头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红黑榜”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上“黑榜”的县区,要对“红黑榜”指出问题限期整改,于收到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1个月内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市营商环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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