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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40号建议称,目前,工信部正在配合文化旅游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游艇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促进游艇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落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40号建议的答复
霍震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粤港澳共谋游艇经济,开辟湾区融合新天地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要素集聚,国际化水平领先,合作基础良好,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粤港澳共谋游艇经济发展,将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我们对您的建议总体非常赞成。
一、国务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游艇产业发展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明确提出,“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70号)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海洋及滨水旅游,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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