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将库伦旗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报考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公告如下:
序号
报考岗位
姓*
准考证号
1
公安专业技术1
路*
10125010102
2
公安专业技术1
李**
10125010101
3
公安专业技术2
青**
20225010104
4
公安专业技术2
娜**
20225010106
5
公安专业技术2
巴***
20225010102
6
公安专业技术2
峰*
20225010101
7
公安专业技术3
孙*
10125010105
8
公安专业技术3
白**
10125010104
9
公安专业技术3
胡**
10125010108
10
公安专业技术4
王*
20225010110
11
公安专业技术4
包**
20225010111
12
公安专业技术4
朝**
20225010120
13
公安专业技术4
高**
20225010118
14
公安专业技术5
星*
10125010115
15
公安专业技术5
郝**
10125010110
16
公安专业技术5
呼**
10125010119
17
公安专业技术5
青
10125010112
18
公安专业技术5
曹**
10125010111
19
公安专业技术5
贺***
10125010116
20
公安专业技术5
宁*
10125010113
21
公安专业技术5
朝**
10125010118
22
公安专业技术5
苏***
10125010114
23
公安专业技术5
敖***
10125010117
24
公安专业技术6
包**
20225010122
25
公安专业技术6
莫***
20225010123
26
公安专业技术6
敖*
20225010124
27
公安专业技术6
勿****
20225010126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14日(星期五)早7:00于库伦旗东梁体育场集合,7:30点封闭考场,不得进入考场。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试试场,体能测试进行封闭式管理 ,体能测试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2.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能测试试场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3.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体能测试前提出,否则因体能测试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在参加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本人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
6.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参加体能测试时按照通辽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执行。入场时须出示在“蒙速办”或“健康通辽”APP上登记申领的健康码和行程卡(国务院客户端)并测量体温。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4777564
库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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