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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将于3月22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那么,2020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职位表什么时候发布呢?山东中公教育建议大家提前收藏》》[统考]2020山东事业单位统考专题 统考招考信息汇总。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一次综合类笔试命题考务服务,各单位根据“按需、自愿”原则参加。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其所属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公开招聘笔试命题考务工作。其他省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可委托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一并代为组织。
具备自主组织招聘笔试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自主组织笔试。
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
2.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人员,须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等专业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外事翻译、表演、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6.纳入放权试点范围省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4号)有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省属事业单位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单位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各批次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报名截止后两个月内完成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自主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占比可按40%—50%掌握,具体比例应在公开招聘方案、简章中予以明确。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但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省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组织递补。
人员聘用备案须报送以下材料: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说明、招聘人员基本信息、拟聘用人员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等。
(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发岗位公开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六)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定向招聘岗位。
(七)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鲁残联〔2015〕21号)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带头面向残疾人招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参加统一笔试的初级岗位招聘
(一)招聘岗位
1.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专业要求不高的通用型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专业不限。专业名称、类别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
2.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2月7日。
3.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事业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
4.对残疾但不影响履行工作职责的报考人员,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报考和聘用。
5.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
6.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020年2月7日前核发)的残疾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5.2020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8—2019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7日9:00—2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7日11:00—2月1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gov.cn/rsks),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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