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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吴婷 张宝贞)3月12日,平罗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穆某某被判处罚金2000元。从案件受理到当庭宣判,仅用时3小时。
当天,平罗县检察院对该起盗窃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穆某称其没有固定收入,偶尔出去打零工,基本靠家里接济生活,还有3个孩子需要照顾,因一时糊涂起了贪念,在餐厅偷了一部手机,现手机已返还被害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错误。
法官了解到该案案情简单,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确有困难,平时还要照顾3个孩子,遂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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