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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王婷婷摄
人民网郑州11月2日电(王佩)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和活力所在。10月29日至30日,河南省司法行政三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在永城召开,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省委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推广永城市加强三大基层基础建设的经验做法,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行政三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要明确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司法所建设、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三大基础工作。
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在身边”的浓厚氛围。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治带头人”,建立健全乡镇、村“两委”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乡村社会治理,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委会决策把好法律关。
司法所建设方面,要推动编制和人员下沉,使司法所人员配置不少于县(市、区)司法局人员总数的6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要加强司法所建设保障工作,用足用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落实,确保2021年将全省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
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方面,要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强化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或自建等方式,拓展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先后到永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庄司法所、城厢司法所、演集司法所、时庄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地现场观摩学习。
(责编:黄莎、杨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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