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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降低市场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工作,经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首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近期印发《关于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意见》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发起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旨在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聚焦政策制度系统研究和改进,增进政府和市场的有效沟通。
4月22日下午,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委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介绍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相关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
聚焦“跨界”法治难题,为企业高速成长注入法治保障“强心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前期调研中发现,上海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方面仍有改进空间,例如,推动国家法律修改,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加强司法保障职能,优化纠纷解决方式等。这些工作往往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特征,大多数都涉及到体制机制性的问题,迫切需要各相关方面建立一种高效运作、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些问题能够得到科学、及时地解决。
因此,市委依法治市办以一种开放式的姿态,发起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吸引各方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运作模式。
共同体成员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更好地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加强系统研究,增加制度供给,努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迫切的办事难点、痛点、堵点,促进全社会自觉参与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推进制度和政策落地生效。
以开放的姿态,欢迎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
法治保障共同体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发起,由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学会协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代表等单位组成。首批成员约40家单位,今后,还将根据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也欢迎有意愿的团体、机构以及市场主体主动申请加入。
首批成员主要包括有以下五类:
1.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
包括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政协经济委等;
2.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包括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司法机关
包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
4.相关法学院校
包括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上海社科院法学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等;
5.协会、商会、相关专业机构
包括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市工商联、上海贸仲、上海仲裁委、东方公证处、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相关律师事务所等。
聚焦制度瓶颈,努力优化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体验
泰戈尔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法治保障也只有在相对人体验良好的情况下才能展现出其制度价值。
根据文件规定,法治保障共同体成员将围绕八个方面重点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努力优化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体验。
1.推动顶层制度设计
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专题,研究推动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为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优化的改革创新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本市营商环境优化的改革举措争取国家层面制度支撑,搭建有效沟通平台,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2.探索建立先行区域
探索在本市若干区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先行区,研究试行法律法规调整的简化程序,推动实施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概括式授权,保障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顺利推进。
3.完善地方法规体系
围绕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证照分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要求,推动各方聚焦制度创新,清除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有关文件中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陈规旧制,确保地方立法既符合国家要求,又体现上海特色。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研究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标准,推动行政执法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体现比例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提升本市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对于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5.发挥司法保障职能
促进司法机关在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维护市场公平有序、保护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履行职能,推动完善司法改革措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
6.优化纠纷化解机制
推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降低解决争议的法律成本,完善仲裁、调解、公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促进境外知名仲裁机构与本市仲裁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
7.加强制度宣传解读
依托各类媒体平台以及研究机构、专业机构等多方力量,对本市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积极推送营商环境优化信息动态,构建政府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与市场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常态化的营商环境研讨交流机制,不断提升本市营商环境的社会认知度。
8.打造研究智库方阵
精准对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企业群众现实期盼,全面对接优势资源,深度融合转化渠道,着力提升智库成果水平。为高端智库人才队伍培养提供平台,充分发挥智库方阵在资政建言、舆论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法治保障共同体,是提升制度环境软实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持续扩大改革成效、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下一步,法治保障共同体将重点推动法律体系持续完善、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法治保障先行区域。
关于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意见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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