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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南京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万件

时间:2019-03-29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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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办第四十五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来到栏目现场,与广大网友围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开展在线互动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腊军参加活动。

  2017年4月,我市通过了《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为进一步了解民意诉求、汇聚百姓智慧,南京人大网站组织了本期网谈活动。

  什么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据市人大代表、监督司法专业组代表、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主任、栖霞区律师联合党支部书记蔡卫民介绍,在南京,公民想要获得法律援助,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住所在本地,或者案件事由发生在本地;二是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三是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性事件,无能力支付或者无能力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四是申请援助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思萍表示,近两年,我市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大幅上升,2018年为1.3万件,预计今年突破1.5万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健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一方面对立法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立法后的重新审视,另一方面继续督促政府加大贯彻实施力度,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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