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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推动香港法治发展

时间:2018-07-12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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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首页>>   首页即时滚动新闻   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推动香港法治发展   发布时间:2018-07-07 03:10 星期六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推动香港法治发展

    7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在金紫荆广场举行升旗仪式,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1周年。一年来,香港坚持“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经济社会繁荣稳定,“东方之珠”正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辉。 新华社记者 秦晴 摄

    □ 董茂云

    今年7月1日迎来香港回归祖国21周年。在过去一年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和法院,香港的全体公职人员和社会各界,不忘“一国两制”初心,不忘习近平主席去年的“七一”讲话精神,上下同心,各方合作,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我们有理由相信,香港的民主和法治将会在一个正确的道路上发展得越来越好。

    去年7月1日,习近平主席亲临香港,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对今后更好地在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强调了四点意见:第一,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第二,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第三,始终聚焦发展这个要务;第四,始终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他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习主席的讲话给香港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林郑月娥自上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后,在中央的支持下,带领特区政府正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依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积极有效地发挥了政府职能,有力地推动了香港各项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推动了香港民主法治的新发展。

    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关系

    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是推动香港民主法治发展的前提。

    为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持“一国原则”,香港特区政府积极采取了包括宣传国家宪法、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运行等措施。2017年12月4日,香港首次在国家宪法日当天举办相关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4月15日,香港首次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举办相关活动。今年全国两会闭会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邀请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作专题报告,为香港政府委任官员和高级公务员宣讲全国两会精神。

    林郑月娥在新一届香港特区政府于2017年10月发布的第一份施政报告中指出:每一个热爱香港的人,都有责任全面准确地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都有责任向任何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说“不”,都有责任培养下一代成为具国家观念、富香港情怀和对社会有承担的公民。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将竭力执行“一国两制”、维护基本法和捍卫法治。

    为坚守“一国之本”,守住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法治的底线,香港特区政府旗帜鲜明地反对“港独”,正如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1周年酒会上的致辞所指出的:过去一年,特区政府坚持“一国之本”,在大是大非上,态度绝不含糊,对触碰国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

    始终依照宪法基本法办事

    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香港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道路。

    宪法与基本法,是香港民主政治的基础,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必须得到维护。香港的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并通过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实现对国家的效忠。香港的民主政治必须在基本法的框架内发展,既要体现民主政治、港人治港,又要实现行政主导、有效治理。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要尊重中央对香港民主进程的决策权和主导权,各方合力,循序渐进地推动香港民主政治的发展;二是要保证适度分权基础上的行政主导,既要重视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分工与制约,也要重视行政与立法之间的配合与互动。

    今年年初,香港立法会补选提名期间,特区政府选举主任分别以香港众志的“民主自决”纲领违背“一国两制”,而周庭代表香港众志并且认同“民主自决”的主张及刘颖匡和陈国强并非真诚放弃“港独”主张为由,认为三人均没有真心和真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意图,取消三人立法会补选参选资格,有力地维护了基本法的权威性。

    以林郑月娥为首的新一届特区政府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促进行政和立法的配合与互动。这些措施包括:与各党派议员建立恒常沟通机制;接纳议员建议将施政报告提前到每年十月发表;增加每月一次接受立法会议员“短问短答”质询环节;要求问责官员多与议员互动。在建制派议员的合力推动下,立法会于2017年12月成功修改议事规则,有效遏制了“盲反”人士的疯狂“拉布”。立法会逐渐重归正轨,为提高立法会的议事效率、形成行政和立法的配合与互动,提供了条件。

    司法机关要捍卫法治尊严

    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香港法治发展的正确道路。香港有着长期的法治传统,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治以基本法为核心并成为国家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既要保障人权也要维护公共利益,任何人都不得藐视甚至挑衅和破坏法治。

    司法机关在捍卫法治和公义方面责任重大,正如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2018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的致辞所指出的:司法誓言是庄严的承诺;藉此誓言,所有法官宣誓拥护基本法,尽忠职守、奉公守法、维护法制、主持正义;法官身负宪法责任,须循从法律,并只根据法律,独立进行审判。

    一年以来,香港法院在维护基本法和捍卫法治方面作用明显。2017年下半年后,香港法院相继宣判裁定6名立法会议员的就职宣誓违反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取消其议员资格。法院明确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为基准,适用基本法,守护“一国两制”的法律底线。2016年2月发生的香港旺角暴乱事件是对香港法治的严重挑衅和破坏,在特区政府的依法检控和特区法院的依法裁判中,20余名涉案人员陆续被定罪判刑。

    今年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对三名主要被告宣判刑期,判处旺角暴乱主谋、“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入狱6年,第二被告黄家驹入狱3年半,第三被告卢建民入狱7年。法官彭宝琴在判刑时强调:在法律之下,只有守法和违法之分,当社会出现目无法纪的暴力行为,判刑会集中考虑暴力程度及社会安宁被破坏的程度;参与暴动的后果均属咎由自取,法庭不接受政治诉求为求情理由,亦不容许将民生及政治等争议诉诸暴力。该案的严肃、公正的判决,彰显了法治和公义。

    (作者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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