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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和权威性被誉为“证据之王”,对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公民通过司法鉴定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增多。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由于个别司法鉴定人员腐化堕落致使司法鉴定结果沦为牟利工具。对此,司法部出台《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重拳整治司法鉴定机构积弊,让司法鉴定成为维护司法公正的有力武器。
问题不容忽视
从近年来司法部通报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件可以看出,个别问题鉴定披着“证据之王”的外衣,大行腐败之实,严重践踏司法公正。
“关系鉴定”拉低行业标准,腐蚀司法工作人员。有的司法鉴定机构为了牟利,重点“围猎”目前尚在职或已退下来的司法工作人员及其亲朋好友,通过输送利益,将其发展成为“司法鉴定掮客”,以争取到更多的“鉴定业务单”,同时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违规组织未取得鉴定资质的工作人员“充数”,超标准收取鉴定费。
去年初司法部通报,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向山西省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灵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支付回扣,并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设立账外账,使用普通收款收据收取鉴定服务费,该司法鉴定中心还组织韩某等13名不具备法医病理鉴定人资格的鉴定人,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共计639件1247人次,超出山西省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费。
“错误鉴定”颠倒黑白,绑架司法判决。少数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在利益面前铤而走险,利用职权大肆造假、受贿,通过改变鉴定条件以达成错误鉴定结论,把司法鉴定作为颠倒黑白的“帮凶”,制造冤假错案,导致司法判决被“绑架”。
福建省仙游县公安局原法医张庆章和该县医院体检中心原医务人员黄燕雄相互勾结,由黄燕雄制造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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