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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6-10-09 10:50 星期日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江西各地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制度,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 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给予奖励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位于庐山脚下的江西省星子县白鹿镇五里村,村民吴木印因为感情受挫,成为一名精神障碍患者。患病后,吴木印每次见到女性就会骚扰,在村民们眼中,每天游荡在村里小学门口的吴木印无疑是颗定时炸弹。更让村民紧张的是,精神失控的他还有纵火行为。为了不让吴木印再出去惹事,1999年,吴家的三个兄弟做出一个无奈之举,他们用铁链将其锁在一个废弃的屋子里长达8年。 2007年,江西在全国率先开展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省综治办牵头组织,先后出台《江西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的管控工作机制。 2007年开始,省财政明确省、市两级财政每年按照6∶4的比例拨付专项经费800万元。2009年,追加至每年1100万元。为了落实管控措施,江西按照“街不漏巷、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由卫生、公安等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排查,并将患者送往定点医院免费治疗。在强化责任追究方面,该省还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情况列入综治考评,量化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办法。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拟定,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从2012年开始,江西省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2012年底,江西尝试实施了以奖代补制度,该制度规定,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到位,一年内没有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给予1000元到3000元奖励。 吴木印也终于走出废弃的屋子。这一年,吴木印的大哥吴木林签订了以奖代补协议。全省推广赣州市“有奖监护”做法,充分调动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监管积极性,解决监护人不能管、不愿管等问题。目前,有奖监护工作已在全省11个设区市全面实施。 在落实监护人的同时,江西还建立了走访随访制度,要求基层医务人员每季随访服务一次,指导科学用药;公安民警每季走访管理一次,及时掌握患者动态;驻村干部或村干部每月走访帮扶一次。 建立监护责任激励机制后,2015年江西仅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12起,比起2000年之前,案件数量下降了近七成。 用法治方式解决难题 在不少地方因为缺乏有效的机制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出现问题,有的农民工一怒之下,跑到政府机关闹访堵门;有的甚至封堵高速公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008年,大家辛辛苦苦干了一年,临近春节的时候,项目方支付不了我们的工资,欠了40多人大概60多万元工资。”昌宁高速南昌连接线N2标路基一队队长肖月义回忆。 针对这些问题,江西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路,从事后处置转到事前防范,从政府包揽转到社会共治。 为了依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2013年,江西首创了农民工工资预存方案,把保障民工工资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计量工程款的1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分期存入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民工凭银行卡每月到银行领取工资,从政策源头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20多个重点交通在建项目,共录入民工信息7.8133万份,发放民工工资26亿多元,基本实现“零拖欠”“零投诉”。 此外,针对“医闹”“校闹”的突出难题,江西先后出台《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分别将医疗纠纷、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依法解决“医闹”“校闹”提供了法治保障。 2016年1月1日,江西某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在与学校一墙之隔的小区坠楼身亡。悲痛欲绝的家属要求追究学校的责任,他们冲到学校行政楼前,围攻学校保卫处副处长。 这一天,《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学生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第45条第二款规定:因为学生自杀、自伤等自身故意或者身体疾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经调查,这名学生坠楼属于个人原因,学校不承担责任。学生家属在了解情况后,放弃了“闹”的想法,事情顺利解决。 这部堪称全国首创的地方法规,出台并不容易。2015年5月,江西省多部门组成《学生条例》立法调研组,在全省各地举行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部门、校方、律师等社会各界的意见。 江西省人大通过动漫广告的形式,动员全省人民群众建言献策。江西省人大先后收到意见和建议多达19万条。2015年11月20日,《学生条例》顺利通过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妥善解决了多起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针对“医闹”问题,江西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分条例》,对第三方调解组织的法律地位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全省11个市和100个县(市、区)建立了医调委,依托人民调解中立第三方,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85人、医学和法学专家4077人,调解了5400余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已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在二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182个,派驻民警203人,配备保安8320人,每天在医院周边巡逻警力达1200人次,提升医院安全防范水平。 自《条例》实施以来,江西省医疗纠纷发生数量下降33.2%,“医闹”问题基本遏制,再没有发生恶性伤害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 2016年,江西省人大在主流媒体上开办“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解决实际问题,涵养法治精神,使法治观念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 创新治理水域秩序 鄱阳湖底的沙曾经被称为湖底的“海洛因”。每日几十万元的暴利,吸引着挖砂船蜂拥而至,它们滥采滥挖严重破坏了生态、侵蚀了堤坝,还给当地治安带来严重危害。 据船主叶顺利介绍,以前采砂船为了争采区,经常发生斗殴事件,两条船甚至在鄱阳湖上对撞。当鄱阳湖变成了“利益的狩猎场”,如何治理成为一道难题。 对此,九江市水上综治办主任汪秋平深有体会,以前打击非法采砂的时候,犯罪分子一旦出了管辖地,就没有办法追他;由于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主要针对治安,而水利、海事等执法部门要跟上又比较难,往往等他们去追的时候,采砂船已经跑了。 如今,九江市长江及鄱阳湖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这些难题迎刃而解。针对非法采砂,2009年,九江市综治办牵头,综合渔政、海事、水利、公安、港航等22个部门组成综治联合执法队,24小时坚守,一旦有案情,立刻联合执法。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对鄱阳湖非法采砂进行专项治理,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开采经营、统一规费征收、统一综合执法、统一利益分配”的“五统一”管理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7月31日,有9辆采砂船在长江非法采砂,六条联合执法船横渡长江,追至湖北境内,最终将非法采砂船全部扣押。 在汪秋平看来,有水利、海事、港航等部门的全力参与,就可以穷尽一切行政手段来对它进行制裁。“现在长江上出现一条非法采砂船,相关执法部门就会处罚十万至三十万,扣押船只两个月。同时还要切割机器,这在长江流域,都是第一次做到的。” 郭友谊也是鄱阳湖上的一名采砂船主,但是他采砂不用躲躲藏藏。2009年,九江市人民政府成立赣鄱砂石有限公司,经江西省水利厅直接许可,赣鄱公司对鄱阳湖九江水域的河砂进行统一开采经营。郭友谊通过竞标的方式,成为河砂开采承揽人,可以在采区进行合法生产。同时,九江还成立了鄱阳湖河道采砂可采区现场监管指挥所和综合执法队,负责对可采区现场的监督管理。 郭友谊认为,按照省水利厅的要求开采作业,大大减少了砂石资源的开采量,很好地保护了鄱阳湖砂石资源,同时开采的时候,避开了鱼类的回游通道和湿地等生态保护区。 另外,鄱阳湖采砂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和规费,全部纳入市财政专户,再由市政府制定利益分配方案,对市、县、乡、村的采砂收益进行统一分配。鄱阳湖采砂的专项治理,规范了湖区的市场秩序、保护了鄱阳湖的生态环境。现在,非法采砂船几乎绝迹。 近年来,江西也尝试将鄱阳湖采砂专项治理的成功经验,用在赣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排污和非法捕捞的难题治理上,在综合治理的同时,紧抓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汤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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